po文 - 都市小说 - 在古代养猫遛狗的日子[美食]在线阅读 - 第14章

第14章

    这时地上的人缓缓睁开了眼睛,挣扎着就要坐起来。

    “哎,你别乱动,”李小墨赶紧扶住了,宁澜也过去帮着把那人扶坐了起来,让他靠在小厮怀中。

    “呜呜,少爷,”那小厮看见他家少爷醒了又止不住哭。

    地上人不耐烦道,“闭嘴,别哭了,”

    “你怎么样,可有哪里不适,有没有摔倒头?”李小墨问那人。

    “晕的厉害,刚有阵儿眼前发黑,不能识物,现在好多了,”那人说话还算清楚,“马车翻的时候头磕到了木框上。”

    “若是这样,你跟我回家让我爷爷看看吧,我爷爷是村里的大夫,”李小墨不敢轻易让这人走,如果他伤了脑袋里面,可能会要了命的。

    “这,少爷,我们还是回镇上让寿安堂的大夫看看吧。”那小厮脸此时都是白了,他不是看不上乡下的大夫,只是他驾的马突然受惊让少爷受了伤,若是少爷好好儿的回去他也是要挨顿打的,若是不好了,那他轻则被发卖,重则性名难保。

    宁澜忍不住提醒道,“他现在不能受颠簸,会很危险的。”

    那小厮瞬间有点六神无主了。

    “有劳这位小哥带路了,”还是那地上的青年发了话同意跟李晓墨回去。

    青年又坐在地上缓了一会儿,被几个人搀扶着去了李大夫家里。

    宁澜把一包菊花茶交给李大夫便准备回家,李大夫家中还有几位病人。这边李大夫也怕李小书裹乱,撵了李小书先去宁澜家玩一会儿。

    李小书着宁澜的郁郁道,“没意思,我也能治病救人的。”

    “没错,我们小书可厉害了,”宁澜温言温语地哄他,“饿不饿,我给你做好吃的。”

    李小书一贯的没心没肺,“太好了,谢谢澜哥哥。”

    宁澜从起来就没闲着,早饭就喝了一碗粥,这会儿饿的不行,他准备烙个饼。

    宁澜自己喜爱面食多过米饭,面粉是去村中的石磨磨出来的,颜色发黄,颗粒稍粗,不如他在镇上吃的那样精细,但麦香味十足。

    宁澜先用温水把面粉搅成絮状,再揉成光滑的面团,盖起来醒半个小时。锅中烧开水,把切好的瓠瓜丝放进去焯一下,用黄芥末、盐和米醋凉拌。

    这里各种调料还是比较全的,现世常用的酱油、醋也都有,但因为粮食产量低,以粮食为主材料制作的调料,量少价格也偏高,普通老百姓很少舍得大用。

    再说这里虽没有辣椒,但人们也是极喜食辣的。这时的辣味来源主要有胡椒、芥末、和姜。胡椒是海外传来的,比较金贵,上层人士用的多。芥末和姜则比较常见,芥末是芥菜的籽,研磨后加醋和水调和,用细纱布过滤出汁液,放凉即可。

    宁澜用的醋是他自己酵的,一斤大米可以制作 20 斤的米醋,比买的合适。大米反复炒成金黄色,加水和糖密封在无油无水的坛子中发酵两周就可以了。

    面团醒好,分出大小相同的剂子,擀成圆片,轻轻地抹一层油,再均匀的撒上盐和葱花,卷起来两头封好,擀成碗口大的圆饼,刷一层蛋液入锅中烙熟。

    这样烙出来的饼是一层一层的,面粉香气和葱花的咸香同时迸发在口中,酸酸辣辣的瓠瓜丝,解腻又开胃。

    “真的太好吃了,澜哥哥,”李小书吃的停不下来,一口气吃了四五张。

    “你慢点儿吃,没人和你抢,”宁澜很羡慕李小书的饭量,他也想多吃点儿快快长高,他现在太弱了,背篓都是用小号的。

    饭后宁澜心安理得的打发李小书去刷碗,他很喜欢做饭,也是真的很讨厌刷碗。

    宁澜坐在院子中,泡上两碗菊花茶,茶水冒着热气,菊花在水中重新绽开。小路上行人三三两两,不见匆忙,悠闲自得。远山被太阳染上一层金色,不断有悦耳的鸟鸣传来。

    “我哥哥要是像你做饭这么好吃就好了,”李小书吃的坐不下去 ,揉着肚子在院中溜达消食,还不忘对宁澜抱怨。

    “你哥哥知道你背后说他又该揍你了。”

    “嘿嘿,澜哥哥最好了,你可千万别给我哥哥说。”

    实在无聊,喝完一碗茶,宁澜干脆教起李小书打太极,“对,像我这样,含胸挺背,屁股收起来,腰放松,肩膀下沉,找远离耳朵的感觉。”

    起初李小书觉着新鲜,像模像样的跟着宁澜练,就是练了几式腿酸的慌,耍赖不练了,“好累,澜哥哥。”

    俩人大眼对小眼,百无聊赖之际,宁澜想起了小时候他和爷爷经常玩儿的一种游戏。

    宁澜用木棍儿在地上画出 6*6 的小方格,找两颗石子儿当将,摆放在首行中间的位置,又撇 24 根儿小木棍当兵,靠着下面 4 行摆满。

    将只有和兵中间空一格儿的时候能把兵吃掉,把兵吃完算将赢,若是兵把将四面都堵了将出不去就是兵赢。

    “可明白了?”宁澜把规则详详细细的给李小书讲了两遍。

    “明白了,来吧,”李小书摩拳擦掌,跃跃欲试。

    “好,那我先当将,你先熟悉熟悉,一会儿咱俩石头剪刀布,赢了的可以自由选择身份,”宁澜原来从没赢过他爷爷,他爷爷是个老狐狸,三下五除二就能把他打的稀里哗啦的。这点儿手艺对付李小书这个十岁的小孩儿还是绰绰有余的。

    李小书屡败屡战,玩儿的不亦乐乎,李小墨来接他时输的不肯走,还是李小墨允了他次日再过来才肯回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