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o文 - 科幻小说 - 残袍在线阅读 - 第三百五十七章 诡异灵位

第三百五十七章 诡异灵位

    “你想杀了这些狼?”左登峰横移两丈,离开了树荫处。少年就在眼前,心中的疑惑可以直接问他,不管他回答与否都逃不出这处绿洲。

    左登峰的出现令那少年极为震惊,快速的自箭囊抽出最后一支箭拉弓对准了左登峰。

    “你想杀了它们?”左登峰伸手指着狼群再度开口,这个少年的弓箭根本对他构不成威胁。

    “然。”少年点头开口,此时天挂残月,他能够看到左登峰的样貌,也看到了左登峰脸上善意的笑容

    少年这话一出口,左登峰陡然皱眉,他先前曾经在文化所工作过,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了解颇深,“然”这个字在古代有很多意思,单独用在对话中意思就是“是的”,但是这种说法早在唐朝之后就很少使用了。

    “十三,交给你了。”左登峰冲十三摆了摆手。

    这些红毛巨狼体形巨大,力量和速度都非寻常的灰狼可比,对十三来说这种对手才有点意思,在听到左登峰的命令之后立刻自树上蹿向狼群。

    左登峰并没有将视线转移到地面,这些巨狼攻击商队和骆驼或许能占上风,但是跟十三对战绝对捞不到好处,根本就不需要他分神旁顾。

    “尔何故居留于此?”左登峰沉吟片刻冲那少年开了口,他并没有问“你为什么会在这里”,而是用了古代的语言习惯试探这个少年。

    那少年闻言毅然摇头,他此刻已经垂下了手中的弓箭,他看到左登峰是凌空站立的,也看到了十三正在下方大展神威。

    左登峰见状心中更加疑惑,虽然少年没有开口,但是脸上流露出了些许不悦的神情,这表明这个少年不但听懂了他的话,还听出了他言语之中的不礼貌。在古代,“尔”和“汝”都是“你”的意思,但是“尔”是一种很不礼貌的说法,这个少年竟然能区分二者之间的区别。

    “枪里还有子弹,你用枪打多好,用箭太费事了。”左登峰沉吟片刻再度开口。

    少年闻言面露疑惑,微带警觉的看着左登峰。

    左登峰一直在观察这个少年的反应,对方不过十四五岁,不可能有泰山崩于眼前而色不变的定力,脸上的疑惑表明他根本就不认识枪,也听不懂这句话的意思。

    此时十三已经将那群巨狼痛殴的四散奔逃,十三尾随其后,痛下杀手,巨狼哀嚎之声不时传来。

    左登峰没有再说话,这个少年的来历太过蹊跷,这处绿洲并没有其他的建筑,也不适合大量的人类居住,所以他绝对不是当地土著。可是他连现代的语言都听不懂,也肯定不是从外面流落于此的。如此一来问题就出现了,他是从哪儿来的。

    “汝方年几许?姓甚名谁?”片刻过后,左登峰再度开口发问。

    “时年志学。”少年随口回答,但是话说了一半眼神中疑光一闪随即住口,并没有说出自己的姓名。

    左登峰闻言再度一惊,“志学”二字出于论语,原文是“吾十有五,而志于学。三十而立,四十而不惑,五十而知天命,六十而耳顺,七十而从心所欲。”这段话是孔子老年对自己一生各个年龄段不同状态的自我评价,后世之人就用这段话来形容自己的年龄,这段话为世人熟知,但是世人知道的都是三十而立之后的那些,对于前面这句“吾十有五,而志于学”都遗忘了,这个少年竟然在第一时间以志学来形容自己的年纪,这是他下意识的举动,根本未经思考,他怎么会对论语如此了解。还有就是他为什么不说自己的姓名,为什么如此警觉?

    左登峰心中充满了疑惑,这个少年可以为他解惑,即便他不愿说,也可以以武力强迫他说,十四五岁的孩子人格还没有彻底形成,是没什么英雄气概的,只要上刑一定会竹筒倒豆子。但是沉吟过后左登峰并没有那么做,他从这个少年的眼睛里看到了他熟悉的眼神,惊怯,这种惊怯的眼神他在第一次遇到巫心语的时候从她的眼睛里看到过。

    “贫道游方至此,明日清晨便会离去。”左登峰凌空之势已绝,飘身落地向远处走去,没有再回头看那少年。

    左登峰虽然离开,却并没有放弃追究这个少年身世的念头,这个少年太蹊跷了,他在不该出现的时间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,有必要搞清楚他的来历。他离开是一种以退为进的方法,首先要消除这个少年的戒心,而消除对方戒心的最好方法就是让对方习惯自己的存在。

    那些红毛巨狼奔跑速度极快,在吃亏之后四散逃走,十三分身不暇,只能挨个追杀,左登峰并不担心十三的安全,而是信步在绿洲林间打量着周围的事物,自汉朝至今有两千多年,两千年中有大量的驼队曾经来此补充清水,但是他们都没能逃脱巨狼的狼吻,多年下来这里积累了大量的各色器物,中国的瓷器和丝绸世界闻名,商队一般驮负着瓷器,茶叶,丝绸等货物与西方的国家交换物品,这种交换是暴利的,初期以一匹丝绸就能换来昂贵的钻石象牙等物,也正因为有暴利存在,才出现了大量穿越沙漠的驼队。

    到了后期洋鬼子也学聪明了,丝绸等物品换不出钻石宝石了,中国的驼队就开始驮负精美的金银器物过去交换,中国人是世界上最手巧的人,制造的器物精美细致,为世人所喜。中国人也是世界上最爱占便宜的人,不占便宜就感觉是吃了亏。

    有些事情看似毫无关联,其实都是暗藏联系的,丝绸之路为中国赚来了大量的财富,瓷器换宝石,丝绸换钻石,茶叶换象牙,洋鬼子傻不拉几的当了两千年的冤大头。但是丝绸之路也将中国的四大发明送到西方去了,洋鬼子学会了航海,学会了造枪造炮,翅膀硬了之后就跑到中国来抢,自己来抢感觉不过瘾,就拉帮结伙组团来抢,抢了两次令中国损失巨大,当年赚的那点儿钱又让人家抢走了。

    表面上看这叫阴阳大道,有欠有还,细想下来也不太对,中国人当年是去做生意的,你情我愿。洋鬼子现在是直接来抢,这不讲究啊,可是人家枪炮厉害,打的过你谁还跟你讲究。

    这处绿洲遗留下的物品包罗万象,贵重的物品很多,钻石原石在当年是不值钱的,但是现在已经贵疯了,玉石,金银器物,西方的各种宝石,古代的各种瓷器,这些瓷器现在已经烧制不出来了,每一件都价比黄金,还有茶叶,丝绸,香料等物,不过这些东西大部分都腐朽了。

    走远之后左登峰在骆驼尸骨旁边找到一张没有腐烂的羊皮口袋,这种口袋是用来存放大量清水的,口袋已经硬了,左登峰将其泡软,在林间挑选着值钱的事物,他之前欠了孙奉先一个人情,出去以后得把这个人情还给他。

    没有最值钱,只有更值钱,左登峰一开始还拾捡金器,到了后来整个拾了一包石头,钻石,宝石,玉石,体积小价值还高。

    在拾捡的过程中左登峰注意到林间有着大量的巨狼尸骨,这说明在此之前巨狼的种群是很大的,可能是由于生息地范围的减小,也可能是曾经遭遇到了马匪的攻击,令得它们就只剩下了目前的这几只,它们一死,这里势必被人发现并占据。

    想及此处,左登峰急忙喊回了十三,不能全杀了,得留几个看门,不然那个少年日后的安全就得不到保障了,巨狼伤害不了他,人类却能伤害他。

    这里环境恶劣,不是久留之地,但是左登峰并没有强迫那个少年离开这里的念头,到底出不出去得看他个人意愿,对别人好得看对方需不需要,自以为是的做一些自以为对别人好的事情往往会害了对方。

    左登峰白日里睡足了,晚上精神十足,带着十三在绿洲到处游逛,人都有寻幽探奇的心理,那个少年虽然生活在这里却并没有到处翻找,想必是顾忌那些巨狼,左登峰寻找了一晚上,过足了眼瘾,期间意外的在一方形盒子里发现了一串钻石项链,商队里换回来的那些都未经打磨,确切的说是金刚石,这串钻石项链是打磨好了的,而且是少见的圆形,指甲大小,一共二十四颗,左登峰比划了一下,套十三脖子上了。

    十三先前曾经戴过项圈,左登峰给它套项链它也不抗拒,钻石项链比那条黄金项圈要轻很多,套上之后也没有任何的不适。它是没有不适,但是左登峰感觉别扭,十三戴上了钻石项圈让他想到了地主家的哈巴狗。

    拂晓时分,左登峰将那一包东西带到了绿洲北侧,然后回到了少年所在的树屋,树屋外部有点像乌鸦巢,但是里面还是比较整洁的,那少年一夜胆战心惊,此时正想睡着,见到左登峰凌空而至立时被吓了个激灵,下意识的握住了腰刀。

    左登峰此时眉头紧皱,他之所以皱眉并不是因为少年想要拔刀,而是他注意到树屋北侧放着一张木制灵位,灵位长一捺,高半尺,下有底座,样式与他先前在死树林捡到的那个灵位有些类似,不过这张灵位无疑是这个少年近期以胡杨木雕刻的,上面的字刻的很是扭曲,仔细辨认之后可以看出上面刻的是“先父王彭讳正林之位。”

    彭国早在汉朝就已经灭亡了,这个少年怎么会以父王称呼一个死了两千多年的君主……风御九秋的残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