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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大结局:洗心革面,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

    东海有鲛人,对月流珠泪。捞珠君出海,冢中枯骨埋。

    无情的浪涛,一阵阵地冲刷着朱衣村的海岸,将曾被鲛群屠戮过的那片海滨,重新洗刷得洁净。可是曾在这里消逝过的性命,在这里叫嚣过的呐喊,在这里流淌过的眼泪,与渗进这片砂石中的殷殷血色一起造下的罪孽,又怎是能够被海涛冲洗干净的呢?

    正如此刻,跪在百人坟冢前、被迫低头认罪的少年,无论他看起来多么无辜、多么可怜,人们始终不会忘记他的手上,曾沾染过的残酷血腥。

    无论雪锦怎样狡辩,有一件事却是不争的事实:若不是历代的朱衣祭司,鼓励村人出海捞珠、豁出性命去贪财,那些人又怎会遭到鲛人报复,落到家破人亡的下场呢?

    “你该死!你这个与畜生通奸的小贱人!”说话的村妇语调特别狠,她就是大奎家的女人——眼睁睁看着自个儿男人的血肉,被鲛人尖牙一片一片、一条一条撕扯下来的未亡人。她恨不得食雪锦的肉、拆雪锦的骨,把她那无处报复的恨意,全都发泄在一个再无还手之力的少年身上。

    如今的雪锦,漂亮的小脸蛋儿被人揍得惨兮兮,眼皮子肿了,跟个水泡一样鼓得滑稽。玉颊上头青一块、紫一块,樱桃小嘴儿嘟起来,肿得就像一条鲇鱼。他被女人们用粗糙的麻绳绑了,一人一脚、踢倒在海边亡者的坟冢前,额头磕在雕刻着死者名字的木牌上。

    他觉得最可笑的是,那些女人居然还要逼着他一个一个、去辨认那些歪歪扭扭的刻字,将他过去视同草芥的名字郑重念起,向着那些破木头茬子磕头认罪,一口一个“哥,我错了,我该死”地深深忏悔。

    雪锦自知落到了这帮臭娘们儿的手上,就算他想寻死,对方也不会给他个痛快。与其活着白白受罪,不如嘴皮子打个滚,暂且地服一服软,留得这条性命在,看谁熬得过谁!他一边在心里淬骂那些名字“每一个都死得应当”,一边假惺惺地挂着泪,从牙齿缝里硬生生地憋出了一句句“我忏悔”。

    可那些女人们还不解气!大奎家的娘们儿先想出来,扒了插在木牌前头的一支香,颤抖着香头就朝雪锦的扇耳烫去:“哈哈哈!叫你之前爬在我们头上作威作福,看看你如今,也变作了一个不伦不类、不人不鱼的畜生了吧?哈啊!让我给你烫了这只尖耳,教教你这小畜生,如何重新做‘人’!”

    “你干什么!疯娘们儿你别过来啊!”这下雪锦是真心怕了。他逃命一般膝行着往前挪去,可后有追兵,侧有香头,左边儿一块挡道的烂木牌,前头则是怒涛汹涌的苍茫大海——无处可逃的小雪锦诶,这回可真沦落到叫天天不应、叫地地不灵的凄凉境地了。

    等等,或许有一个人——哦不,有“半个人”,他还可以尝试着叫上一叫:“偌蓝——偌蓝你在哪里——夫君救我——救救我啊我知道错了——我……”他犹豫了一瞬,终究是没把那句违心的“我爱你”给喊出口。

    这种情势所迫下喊出来的谎言,连他自己都不信,更何况是远在天边、谁知道能不能听得见的偌蓝呢?他也就是借着偌蓝的名号,吓唬吓唬那帮虎视眈眈的臭娘们儿,顺便给自个儿壮壮胆而已。

    “喂,臭娘们儿我告诉你哈!偌蓝,也就是那个伸出一条尾巴来,就能卷残你们所有人、威风凛凛的鲛族大首领,他可是我的夫君,我和他在鲛人洞里成了亲的!你要是敢碰我一根汗毛,小心他带着鲛群再杀回来,到时候叫你们全家老幼,一个活口都不留!”

    雪锦说这番话时有点儿心虚。究竟打什么时候起,偌蓝成了“威风凛凛的大首领”了?他不一直是自己养在池里的一条观赏鱼么?不管了!白猫黑猫,逮住耗子的就是好猫;真话假话,唬住疯子的就是好话。

    可雪锦万万没想到,那话起了反作用,让那疯女人更疯得没边儿了,她就跟被点燃的炮仗一样,转瞬蹿到了雪锦跟前,揪住他刚刚蜕变完、白嫩得如剥壳鸡蛋一般的玉耳,挥舞着火红的香头就往上烫!

    “啊啊啊———!”雪锦痛得撕心裂肺,这一回可不是装,而像是真要把肺里的气,全都喊炸了那般惨。

    “我让你勾搭畜生害人!你个小贱人,烫死你!烫死你!烫掉你的鱼耳朵才解气!来呀!你不是要把鲛人引来杀我么,快叫他出来啊!老娘死了男人,家里的天都塌了,本来就不想活了!你快叫他来收了我啊,他到底在哪儿呢,啊?!”

    这一刻,雪锦是真的希望,偌蓝能出现在他泪眼模糊的视线里。乌紫的长尾,闪着耀目的银鳞,如同犀利的旋风一般,翻搅在腾跃的浪花里。让那些自以为可以欺负他的凡人,惊慌失措地下跪,诚惶诚恐地山呼“大祭司饶命”,屁滚尿流地给他磕头赔礼。

    可是偌蓝没来,他的希冀本就是空渺而绝望的。他清清楚楚地记得,偌蓝背过身去时说的话:“从今往后,这个凡人与我再没有任何干系……”

    他的耳尖上,被烫出了一个又一个火辣辣的洞,像是把浸过油的辣椒剁碎了,一粒一粒地摁进他柔嫩的耳肉里钻碾——那种痛,剧烈得难以形容。

    他哀嚎着倒在地上翻滚,抱着膝盖乱蹬,就像一条濒临死亡的鱼。当他涕泗横流、惨得无以名状的时候,他好像听到耳畔,有个温柔的声音在说:“小东西,别怕我……我不会像惩罚他们一样伤你……我喜欢你还来不及……”那是他们初见时,偌蓝爱怜的第一句。

    “住手!住手啊大奎嫂子!”说话的这姑娘叫落凤。没错,她就是那个被雪锦喊来伺候,结果含破茎皮,后来又跪在偌蓝腿间、发了一晚上春梦的丑姑娘。

    落凤之所以叫落凤,意思是希望她早日落到一根对的高枝儿上,如同凤鸟归巢般,能有个好归宿。可这姑娘小时候玩耍,半边脸上不慎烫了个大疤,这一辈子,恐怕都找不着合适的高枝儿喽。落凤的父亲早亡,她又没嫁男人,故而不在报复寻仇的行列。

    她听闻了雪锦落难的消息,丢了手里的活计,就一路气喘吁吁地赶来,为的就是要报答大祭司的恩典。

    当她义无反顾地奔过来,毅然决然地张臂挡在雪锦跟前的时候,昔日里玉容娇俏的小尤物,已痛得生不如死,仰面朝天、半死不活地翻着白眼了。

    “你们不要这样对他!大祭司是个好人!人不是他杀的啊!这么多年来,他和他的师尊一起,乞求天神保佑咱们大家出海平安,难道他不是我们村子的恩人么!大家为什么要这么对他啊!”她边说边心疼地抹着泪,把不成人形的雪锦扶坐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落凤你让开!你别挡姐姐们的道儿!这小贱人不是个好东西,他跟鲛人是一伙儿的!”大奎嫂子的香头依然冒着缕缕的浓烟,如同她非要置雪锦于死地的执念。

    “我不让我不让!他与不与鲛人是一伙儿的,我不知道;可我知道,我娘亲的病,是靠着朱衣殿拨赐的赏钱治好的,大祭司他救过我娘的命!我们现在住的大宅子,也是大祭司送的,没有他,我和我娘忙碌一辈子,也过不上如今的好日子!大祭司是我全家的恩人。嫂子你要泄恨,那就烫我的耳朵吧!反正我的脸已经这么丑了,耳朵再烫坏了也不打紧!只求你们别再伤害大祭司了,求求你们,求求你们了……”

    尚存着一丝心力的雪锦,在迷迷糊糊间觉得好笑。他曾经最看不上眼、把她当个贱奴一般、随手施舍了一点怜悯的丑姑娘,居然是他落魄时,唯一肯站出来为他说话的人。而他大手一挥、完全不值一提的举手之劳,竟成了救自己于苦海中的最后一点希望……

    *

    两个月后。

    雪锦的耳朵终究是保住了,虽然上头留了几个丑陋的疤。如今他坐在和暖的日光下,望着落凤脸上的疤痕笑,越看越觉得美。他想起偌蓝曾说过的那句“心地善良的姑娘,都是美的”——果真是一点儿也没错。

    最终,他将朱衣殿拱手让了出去。让那些自愿活在梦中的人们,跟随着装神弄鬼的夔汴,继续做他们的春秋大梦去吧!

    落凤也心甘情愿搬出了大宅,将变卖宅子的银两分给了村人,用作抵罪补偿的丧葬钱,他们这才放过了奄奄一息的雪锦。落凤虽然没有了爹爹,可经此一劫,她多出了一个相亲相爱的“干弟弟”。

    雪锦与落凤一道,搬回姑娘过去破旧的小屋里住着,帮她照顾体弱多病的干娘。雪锦这才头一次体会到,有娘亲的日子可真好啊,过去他怎么没发觉呢?

    他每日与落凤一起磨着梨膏糖,将融化的糖水,捏塑成这种各样、娃娃们见了会乐开花的形状。有花儿,有鸟儿,时不时的,他也会捏出一条又长又粗的鲛人尾,捏在日头下,痴痴地对着看。他会伸出粉红的小舌尖,偷偷地舔上一口——嗯,真甜。

    他晚上终于不再做恶梦了。他如今过得很开心,心里头又踏实,又安定。只是偶尔、很偶尔地,他会怅然若失地遥望着大海的方向,想念起那片珠贝装点过的石崖上,曾萦绕着十里幽昙的芳香。

    那一天,当他蹲在地上,晒着一颗不知从哪里捡回来的鲛人珠,摩挲着指尖,万分留恋地擦去其上的灰尘,一张圆圆的伞面,悄悄覆住了他的影子。

    他不敢置信地扭头仰望,只见一个银丝裹肩、紫眸深邃的男人,不知不觉站在了他的身后。随风飘舞的长发,拢着一个伟岸高大的身形,晶瞳里含着久违的笑意,男人说,来接他回家。

    (正文完)

    *

    后记

    我的文章,在满足人皆有之的“食肉动物性”的基础上,还是希望能给你提供一点点、“超脱于肉欲之上”的思考余地。自从写了集之后,我很少写后记,因为我觉得读者来意分明,对作者的长吁短叹并不关心。但这次我想写一写,拓展一下本文对人性与社会的洞悉深度。

    如果将与对比来看,你会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:同样是在攻面前、显得相对弱势的少年,一个是“善”过了度、成了所谓“白莲花”的小莲,一个是“恶”过了头、堪比蛇蝎心肠的雪锦。两人皆是在去了攻的地盘后,再次回到了村子,接受了身心打击,从而彻悟出攻的好。

    可为何前者那么善,却被整个村子欺负排挤;而后者那么恶,我却给他照射了落凤那样、一缕人性的光辉,给了他在村子里的一片立足之地?请你仔细想想,这是个有意思的问题。

    其实就我个人的理解而言,这种区别,是关于“觉醒”方式的升华。不知道你能否认同,绝对“善”的“圣母”性格,有时候比婊里婊气的真性情,要让人讨厌得多?起码我是这么认为的。

    如果说村人对待两位少年的模式,是两种对于善恶的反馈路径,那么就我个人的喜好来说,我宁可那个圣母的更惨一点,让他知道知道这个社会的水很深,不是你纯做好人,就一定有好报的。在我看来,小莲这种性格的人,属于“懦弱”的类型,所以到最后,他只配为邪神所救。

    而雪锦更加符合我的口味。他有迷惘,也有野心,他天真时天真,心狠时也是真狠,坏得毫不掩饰,反而会让我觉得比较可爱。相比于小莲的“懦弱”,雪锦是我心中的“强者”,所以我让他更加幸运地看到了人性中天使的一面,以此来完成他的自我渡化。他是强者,所以有自救的能力,偌蓝没有在他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并伸出援手,反而能促成他的蜕变,让他变成更好更强大的自己。

    *

    别走开,后面还有两篇番外。